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涉及间接股东追溯的如何准备资料
1.选择“含外资成分(外商投资企业)”或“含外资成分(适用内资审批程序)”时,需要填写间接股东追溯栏目,点击进入股东追溯页面,绘制树状股东结构图。一级股东必须绘制;二级及以上股东,如向后追溯不含外资成分,可不继续绘制,如向后追溯含有外资成分,只需绘制含有外资的链条。境外股东无需再继续追溯。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如含有外资应继续追溯。
2.间接股东绘制要求:
①股东名称:所有股东名称应精确填写全称。
②股东性质及相关证照:同“一级股东”要求,当选择“含外资成分(适用内资审批程序)”时,外资股东可不提交相关证照。
③资本来源地:指外资股东注册地所在的国家或地区,如英国、德国、香港、澳门等。只有在股东性质选择了“境外自然人”“境外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外资持股”时需填写“资本来源地”。
④持股比率:每级股东必须填写。
⑤证照号:境内外自然人填写身份证明证件号码;境内外法人及其他组织填写注册号/登记号。
3.若某股东在境外上市或境内B股上市,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或境内B股股份整体作为外资,需绘制出来,股东名称填写“XXX公司H股(或美股,B股等)流通股”,股东性质选择“外资持股”,证照号填写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代码,资本来源地填写上市地所在的国家或地区,例如H股上市,填写“香港”。
咨询电话:13120369874(同微信)
共有条留言 用户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