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颁布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最新规定: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
国务院公安部门主管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负责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卫。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涉密网络分级保护工作,负责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管理。
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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