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保护测评流程
1. 确定信息系统个数级别
确定用户做等级保护的目标主体信息系统个数以及每个系统对应的级别;
2. 填写表格
填写《系统基础信息调研表》、《系统定级报告》;
3. 提交表、获取证明
向属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网上以及现场提交《系统定级报告》和《系统基础信息调研表》,获取《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证明》,每个系统一份;
4. 等保测评检测
按所定等级要求进行等保测评检测,如不符合要求,形成整改问题清单,由用户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5. 提交公安备案
通过等保测评的,由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出具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并将报告提交公安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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