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介绍: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是指利用接入服务器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业务节点,并利用公用通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互联网骨干网相连接,为各类用户提供接入互联网的服务。用户可以利用公用通信网或其他接入手段连接到其业务节点,并通过该节点接入互联网。
2、 申请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3、审批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4、申请时间:45-60工作日
5、申请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注册资本>1000万经营范围增项:经营电信业务) |
2.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彩扫件 |
3. 公司一级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扫描件 |
4. 公司一级法人股东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
5. 三名人员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彩扫件)申请过程中社保不能中断。 |
6. 申请业务范围及机房地址,IDC业务地址以城市为节点,ISP、CDN业务地址以省为节点,地址具体到门牌号 |
咨询电话:13120369874(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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