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介绍:网络托管业务是指受用户委托,代管用户自有或租用的国内网络、网络元素或设备,包括为用户提供设备放置、网络管理、运行和维护服务,以及为用户提供互联互通和其他网络应用的管理和维护服务。
2、 申请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至少三人的职称证书、三人的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可以重复);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3、审批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4、申请时间:45-60工作日
5、申请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注册资本>1000万经营范围增项:经营电信业务) |
2.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彩扫件 |
3. 公司一级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扫描件 |
4. 公司一级法人股东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
5. 三名人员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彩扫件)申请过程中社保不能中断。 |
6. 三名通讯网络相关职业资格人员证书及三名职称证书,对应人员社保证明 |
咨询电话:13120369874(同微信)
共有条留言 用户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