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及系统测评办理指南
一.系统定级 请参考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提供专家评审意见等定级依据。 二.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提交网安大队纸质版:按照纸质版文件夹内材料进行准备,提交时备案材料按照文件夹内序号排列。 电子版压缩包要求:以“单位全称-系统名称”命名压缩包,将以下文件放入压缩包内,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在钉钉内向负责民警提交电子版压缩包。原件扫描件要求,分辨率300dpi---jpg格式。 1.备案表和定级报告word版; 2.信息安全部、技术部组织架构人员登记信息表,word版。 3.(三级系统备案时需提交)《XX单位-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word版,盖章扫面件均可) 4.(三级系统备案时需提交)XX单位系统使用的安全产品清单及认证、销售许可证明(盖章扫描件) 5.(三级系统备案时需提交)单位拓扑图及说明(盖章扫描件) 6.(三级系统备案时需提交,有专家评审意见可不提交)XX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原件扫描件) 三.面审提交材料人员要求 备案办理人员需为单位法人授权的被授权人; 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到现场备案; 被授权人,应为单位信息安全分管领导(如主管副总裁或技术部门负责人),应了解信息系统整体情况,参与日常信息系统安全运维。 四.工作提示 备案三级系统,自备案证明领取之日起,30日内提交测评报告,整改实施方案可在系统测评完成后同测评报告一同提交网安部门,并每年开展一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五.案例 |
咨询电话:13120369874(同微信) |
共有条留言 用户留言